基隆市立南榮國民中學防疫期間學生請防疫假規定
一、申請方式及說明
(一)申請防疫假須由監護人親自到校辦理,惟公告後第一次請防疫假可於 7 天內到校補請,第二次開始請於事前提出並由監護人親自至校申請。
(二)如預防上學感染申請防疫假,須事前由監護人親自到校辦理,申請防疫假一次最多 7 天,恕不接受事後補請防疫假。
(三)特殊情形因全家隔離未能到校者申請方式:如有疫情指揮中心或衛生單位通知隔離、居家自主管理者,請先通知導師或學校,完成請假核備,請導師協助辦理。俟返校後以隔離通知單完成補請假作業。
(四)上述請假期期間如遇期末,則以休業式次日為最後補請假日。
二、防疫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不影響全勤。
三、請防疫假得正常出席線上教學,請依班級課表準時進入meet 會議室上課,不得遲到早退,未參加線上課程者,仍以曠課登記。同學遵照課堂教師規定於規定期限內完成作業及評量。若有困難,務必及時向老師提出,以利完成功課。
四、學校重大考試部分(期中及期末考)仍以實體考試為主,另依考試規則辦理。
五、請家長確實叮嚀孩子做好防疫措施,並每天落實自我健康監測,切勿讓孩子單獨到外面遊蕩或與同學朋友在外群聚,亦不得回校(包含上課及放學後活動)。未遵守規定經查證屬實,未到課部分以曠課登記,不得補請事、病假,且本學期不得再請防疫假。
六、其他滾動式調整,依照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公布後修正。
家長或監護人及學生皆知悉上述內容及規則,並願意遵守及配合防疫假請假相關說明,予以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