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4年3月28日基衛心壹字第1140201612號函辦理。
二、為增強學生對毒品濫用之危害與警覺,旨揭徵件日期延長至本(114)年6月30日,本活動詳細資訊請見附件簡章。
三、比賽獲獎之代表學生及指導老師,將另函通知於本市第一次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委員會,由市府代表公開頒發獎狀及感謝狀,以茲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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