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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News 轉知各級學校114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宣導資料1份,詳如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12月2日臺教學(五)字第1132805598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各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另提醒教師多加
關懷、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三、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本署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24小時輪勤,
聯絡方式如下:
(一)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
(二)國教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37061349;傳真:(04)23302764。
四、提醒各校,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