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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News 轉知有關「教育部全國國民中小學中輟生通報及復學系統」 (以下簡稱本系統)之系統帳號重新設定案,詳如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35805051號函辦理。
二、本系統自113年11月1日起進行系統帳號重新設定作業,請 各學校承辦窗口配合更改。另依法規規定,禁止使用者共 用帳號及通行密碼,如有以下
情況,請務必至本系統下載 帳號申請單,於核章後依本系統帳號管理程序,由地方政 府函報國教署申請「新增帳號」作業,不得共用帳號及密 碼:
(一)前任承辦離職或職務調整等其他因素,致更換業務承辦 人員。
(二)為新設(辦)學校。
(三)經主管機關指定為「中心學校」。
三、承上,帳號未登入時間超過180天以上且未完成密碼更新,本系統將自動停用該帳號,其復用程序,請至本系統下載 帳號復用申請單,於核章後,
依本系統帳號管理程序,由 地方政府函報國教署申請復用帳號作業。
四、檢附「教育部全國國民中小學中輟生通報及復學系統」之 帳號管理程序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