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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News 轉知海洋委員會辦理「113年度補捐助各級學校社團辦理海洋活動」一案,詳如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5日臺教學(二)字第1120119426A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或該會113年度補捐助經費用罄為止,請貴校於活動舉辦起始日30日前,去函該會提出申請(以該會收文登錄日期為準)。
三、隨函檢附「海洋委員會鼓勵各級學校社團辦理海洋活動補助原則」及相關申請附件各一份供參。
四、本補助相關規定請詳見附件,或至該會網站(網址: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113&parentpath=0,7)查詢。
五、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海洋委員會承辦人潘雲潔,聯絡電話:(07)3381810;電子郵件:pan@oa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