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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3748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獎勵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海洋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教學,鼓勵教師跨校、跨領域共組專業合作社群,並進行海洋教育跨領域主題創新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品質,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

三、旨揭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請詳閱附件):

(一)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校以1團隊為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1團隊應由3位(含)以上教師組成(至多不超過6位),曾榮獲特優者三年內不可再送件。

(二)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共三組,各組分別進行評選。

(三)方式:

1、教育處推薦:由主管機關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各組分別推薦1至10個團隊。

2、自行報名:跨校團隊一律採自行報名(每團隊由同級學校2校以上組成)。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6月19日(星期一)截止。

(五)評審標準:由教育部國教署依據「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教學理念與創新教學模式介紹、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與校內外海洋資源整合之情形、學生素養學習成效評估」5個項次予以評分。

(六)獎勵:

1、選取國小、國中、高中各組特優1至5隊、優等1至5隊、佳作若干隊(得依評審視參賽方案品質決議增減名額),其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獎狀一紙,特優隊伍另核發獎金新臺幣1萬2,000元,並由所屬機關依權責予以核實敘獎鼓勵。該獎金依據「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規定辦理,該獎支給條件須符合「獲獎人或獲獎團體數占參賽人或參賽團體數之比例應在20%以下」規定情形下發予獎金。

2、經評選獲獎特優之團隊,另由部國教本署薦送於「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頒獎典禮中進行表揚。

(七)請貴校即日起至112年6月14日(星期三)下班前檢齊報名表及相關文件紙本、光碟,免備文逕送至本府教育處課程科傅祺倫商借教師處,俾後續辦理推薦評選事宜。

四、檢附報名表及相關文件連結供參:https://reurl.cc/xlGe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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