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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張O   蔡孟O  學務處  潘OO    居家隔離

一、 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規定略以,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及第58條第1項第4款規定之隔離、檢疫措施者,應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得外出,違反者得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 各機關人員如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相關規定,屬違法行為,服務機關應即啟動調查程序,就違反事實情節依相關規定,予以適當之議處。
三、 防疫工作為當前政府最重要政策之一,為確實防堵社區傳播及避免增加國內防疫負擔,各機關人員如需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均應遵守不可外出之相關規定。各機關首長應責成人事主管及單位主管向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同仁轉達相關規定並做成轉達紀錄。
四、 本網站資料更新頻率為每日06:00、12:00、16:00。
五、

本網站提供之資料涉及個人資訊,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謹慎使用,應予保密不得外流,如有洩漏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下次更新於12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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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校臉書:基隆市立南榮國中「實驗揚帆、南榮領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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