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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News 本校1110330居家隔離名單
教務處 張O 蔡孟O 學務處 潘OO 居家隔離
一、 | 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規定略以,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及第58條第1項第4款規定之隔離、檢疫措施者,應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得外出,違反者得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
二、 | 各機關人員如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相關規定,屬違法行為,服務機關應即啟動調查程序,就違反事實情節依相關規定,予以適當之議處。 |
三、 | 防疫工作為當前政府最重要政策之一,為確實防堵社區傳播及避免增加國內防疫負擔,各機關人員如需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均應遵守不可外出之相關規定。各機關首長應責成人事主管及單位主管向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同仁轉達相關規定並做成轉達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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