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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迷你廚房玩具」宣導事項資料1份,詳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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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15年10月15日經標檢政字第11530021190號函辦理。
二、近期中國大陸媒體報導迷你廚房玩具存在安全隱憂,查繫案商品係含有熱源之玩具,屬該局公告應施檢驗玩具商品範圍;另所附之電磁爐屬該局公告應施檢驗電機商品範圍,進口及出廠前,須經該局檢驗符合國家標準規定,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始能於國內市場上銷售。
三、迷你廚房玩具可用酒精膏產生明火,或用電磁爐加熱,有造成燒燙傷的風險,爰請協助向學童及老師等宣導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之玩具,及不宜使用含有明火及熱源之迷你廚房玩具,以免發生危害。

相關附件
  • 3992766_0146608_3990868_313150000G115300211901-1PDF
  • 3992766_0146608_3990868_313150000G11530021190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