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公告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育部人權及轉型正義教 育人才資料庫審核及維護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4年9月8日以臺教學(二)字第1142802776A號令訂定發布,詳如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9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0090659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
殊教育司邱專員,電話:(02)7736-7812。